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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中国美术学院国际学生申请 2025-2026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通知

各教学单位:

根据浙江省教育厅《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》(2019年修订)(浙教国际〔2019〕20号),现就我校国际学生申请2025-2026学年浙江省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请对象

我校在读的全日制自费国际学生,不含休学的学生。

二、申请名额

以每年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分配计划为准,分配我校2026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名额共计15名,其中A类奖学金(研究生)6名,B类奖学金(本科生)9名。

三、类别与标准

奖学金分A、B两类,用于资助优秀国际学生。

主要用途:缴纳学费、基本教材费、住宿费、社会实践费等。

奖励标准:

1.A类奖学金(研究生):30,000人民币/年。

2.B类奖学金(本科生):20,000人民币/年。

四、申请条件

(一)基本条件

1.本科生(30周岁以下),必须具有高中学历(相当于中国高级中学毕业的学历或证书)。

2.硕士研究生(35周岁以下),必须具有学士学位,有2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。

3.博士研究生(40周岁以下),必须具有硕士学位,有2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。

(二)其他条件

1.申请人未同时获得中国政府、其他各类奖学金资助。

2.申请人须表现良好,在校内无旷课等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,在校外无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行为。

3.申请人需积极参加浙江省政府和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,并提供相关实践证明或获奖证书等材料。

4.申请人本学年专业成绩平均分达75分及以上者。

5.申请人应具有相应的汉语水平,并提供相关证明,如 HSK证书、其他汉语学习和考试证书等。

6.有以下情况者,不得申请奖学金:

(1)出勤率低于85%者;

(2)有缺考、补考或考试科目不及格者;

(3)有未按规定时间缴费注册记录者。

五、申报材料

所有材料一式2份,主要包括:

1.《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》;

2.经公证的学历证明与成绩单复印件;

3.护照复印件;

4.健康证明;

5.硕士、博士研究生需提供2封推荐信;

6.其他各类活动、竞赛证明或证书材料。

申请人提交材料均不予退回。

六、申请时间

2026年9月18日至10月16日(截止至10月16日16:00)

七、申请方法

1.学生需登录网站http://admission.caa.edu.cn/下载并填写《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》,同时提交上一学年相关学业成绩单原件(需加盖教务处或研究生处公章)、相关获奖证明材料及其他申报材料。

2.学生需将申报材料统一交至自己所在教学单位的联络人老师。

3.各教学单位统一收齐材料并签字盖章,纸质材料报送至国际教育学院。

4.采用本人申请形式,本人若不提出申请,视为自动放弃。

八、各教学单位负责老师及联系信息

教学单位

联络人与联系电话

地址

绘画艺术学院

毛湘昳

87164664

南山校区4号楼311

艺术人文学院

房昕

87164685

南山校区1B-505

书法学院

许立群

87164663

南山校区3号楼207

中国画学院

王嘉馨(本科)

87825033

南山校区2号楼313

秦晨希(研究生)

视觉中国

协同创新中心

邵琳

87164806

南山校区1A-410

动画与游戏学院

熊锦轩

87200532

象山校区4号楼212

电影学院

袁倩倩

87200510

象山校区3号楼405

雕塑与公共艺术学院

傅宇挺

87200309

象山校区5号楼202

手工艺术学院

夏旭林(本科)

87200333

象山校区23号楼301

胡铭心(研究生)

跨媒体艺术学院

杜润凡

87164810

象山校区18号楼307

建筑艺术学院

王菲扬

87200602

象山校区14-109

创新设计学院

马俍

87602269

良渚校区8号楼209

时尚设计学院

雷姝

87601833

良渚校区21号楼204

工业设计学院

钱思远

87601021

良渚校区17号楼204

视觉传播学院

刘力

87601900

良渚校区13号楼206

国际教育学院

胡果蒲

87200630

象山校区17号楼303

九、评选方式

国际教育学院将成立中国美术学院国际生奖学金评审小组,依据学业成绩、综合表现和所在教学单位意见等内容,评审产生奖学金获奖人员,名单经公示后报送浙江省教育厅。


国际教育学院

2026年9月18日